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进行《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搬迁一期项目》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6个工作日。
附件:
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搬迁项目一期验收报告.pdf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搬迁一期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山东鲁抗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
2023年12月15日